院学(2022)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郑州航院《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依据《郑州航院学生手册》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实际情况,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制定《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章参评对象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参评对象为2022年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思想政治方面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向上,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
(五)必须为本学年在册困难生或家庭突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五条 学习成绩方面
(一)2021-2022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在本专业前25%以内。
注: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成绩(加权平均分)x0.8+德育分x0.2
(二)2021-2022学年课外体育锻炼成绩达10分标准(体育课成绩合格);
(三)2021-2022学年无挂科情况,无受到纪律处分或受到学校、院通报批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二)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三)生活不简朴,迷恋上网,平时有抽烟、酗酒及挥霍浪费现象者;
(四)违犯学校规定,在校外租房住宿或从事其他活动者;
(五)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受到学校、院(系、部)通报报批评者。
(六)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学年内有上述情况发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将被追回。
第五章评定具体办法及流程
第七条 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国家奖助学金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处下达的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年级学生人数及相应比例,核算出应评定学生名额并下达给各年级;
第八条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审批表》;
第九条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册贫困生根据年级、专业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如有同一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课成绩相同则由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国家奖助学金工作评审小组讨论决定最后人选。
第十条 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国家奖助学金工作评审小组按照本细则要求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评审和评选,初步确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官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无异议的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汇总表》并报送学生处。
第十一条 学生处对学院上报的评选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公示的结果,研究确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最终名单,将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章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银行卡中,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相关信息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七章相关事项说明
第十四条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